商標實質審查未通過,在規定時效內向商評委提交復審申請,再次爭取。
申請商標注冊過程中,被商標局駁回的公司或個體。
時效: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起(郵戳日期為準)5天內提交申請 (復審只有15天限制,其中正常流程耗時需11天) 裁決:商評委受理后,九個月左右下發決定書。
¥1800
公示期被他人提出異議,在規定時效內申請答辯,挽回注冊。
公告期內,商標被他人提出異議的申請人。
時效:收到商標局下發商標異議答辯書起(郵戳日期為準)20天內提交異議答辯 (答辯只有30天限制,其中正常流程耗時需11天) 裁決:商標局約十二個月下發裁定書。
¥3298
他人申請注冊的商標,商標局初審公告期間,提出異議申請阻止注冊。
自己品牌權利被侵權受影響的公司、個體或自然人。
時效:商標局發布初審公告截止前30日內向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 (初審公告期三個月,其中正常流程耗時需11天) 裁決:商標局受理后,約十二個月下發裁定書。
他人已注冊成功的商標侵犯我商標的在先權或違反《商標法》相關規定,請求宣告該商標無效。
商標被他人惡意注冊,想申請宣告無效的公司、個體或自然人。
時效:自爭議商標核準注冊之日起五年內提交申請,超過五年不予受理;馳名商標不受時間限制。 裁決:商評委受理后,十二個月左右下發決定書。
他人已經注冊滿三年的商標,長期不使用,向商標局要求撤銷該商標。
想撤銷他人已注冊三年及以上不使用的商標的公司、個體或自然人。
¥2698
商標被他人申請撤銷后,及時提交答辯申請以保留商標的使用權。
收到撤三答辯通知書的商標申請主體。
時效: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2個月內(郵戳日期為準)提交。 裁決:商標局9個月左右下發撤三裁定書。
注冊商標被他人宣告無效后,及時提出答辯,維護自身商標權益。
商標被宣告無效的申請主體。
時效:收到答辯通知之日起30日內(郵戳日期為準)。 裁決:提交答辯12個月左右下發決定書。
商標被異議、異議答辯失敗,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不予注冊復審。
收到商標不予注冊決定書主體。
時效:收到不予注冊決定書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(郵戳日期為準)提交。 裁決:提交以后12個月左右下發不予注冊復審決定書。
¥3000
變更注冊人名義、登記地址等注冊事項(代理人、文件接收人)的商標,向商標局提交申請。
需變更注冊事項的商標注冊人。
¥599
轉讓商標(商標權屬發生改變),依照商標法規定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
商標出讓方或受讓方。
¥999
注冊商標有效期(十年)滿前,希望繼續保有原商標,在商標到期前提出申請。
商標到期前12個月內,希望繼續保有該商標的商標注冊人。
時效:商標十年有效期滿前12個月內應申請商標續展。 請在到期前至少10天提交續展申請。
注冊申報時公司名稱或地址填寫錯誤等,及時更改,防患未然。
商標信息需更正的商標申請主體。
3個月左右下發更正核準通知書。
授權他人使用商標,許可備案并報送備案材料,有備無患。
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。
時效:在商標注冊有效期內提交申請。 裁決:許可備案周期4-6個月。
《商標注冊證》遺失或者破損,商標注冊人可提出補發證書申請。
商標注冊主體(公司或個人)。
補證周期3個月左右。
辦理商標注冊等商標事宜,可在商標局或商評委做出決定前撤回申請。
已發受通但未核準注冊商標的公司或個人。
4-6個月下發通知書。